4)第349章 “也许她们是上帝的宠儿?”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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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压力的时候,爱德华也可以借重一下《真理报》在全世界的传播途径,反过来给自己法庭上的对手们制造巨大舆论压力,然后他就可以跳出来大吼:“看,就是莱曼校长这种人!公然违背建国先贤理念,给境外势力递刀子……”

  咳咳,当然这种套路,最好是别用……

  否则上了胡佛老爷的黑名单就麻烦了……

  没准到时候自己家的电视机和电话机里莫名其妙的就多出窃听器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麦考利·安迪再次理所当然的拒绝了爱德华,他再度重申:“这就是个合同案件!而且我敢打赌ACLU执行委员会里没有人会认为这是民权案件的……”

  他这话说的有些想当然,可能是因为他想借此来表达自己对旧金山ACLU的掌控力,好直接打消爱德华的念头。

  然而某人被海夫纳和露丝伯格双加持后,彻底放飞自我,随即要求双方在旧金山ACLU总部进行一场辩论会,所有的执行委员都要出席,就辩论结果来投票确定,这就是合同案件还是民权案件!

  麦考利·安迪没想到对方竟然会打蛇随棍上……顿时有点额头冒汗。

  爱德华又乘机介绍了一下自己是康州ACLU青年执委的身份,并且暗示他自己的导师露丝伯格是ACLU全国委员……

  这就让麦考利·安迪很尴尬了。

  ACLU是个全国性组织,然而由于米国司法的特殊性-联邦/州的双重立法权司法权,全国经验在单独的州中未必好使。

  所以才有每州一个的分舵,这些分舵承担大量的基层官司和任务,如果碰上有可能进入联邦高院的官司,才会申请总部的协助和介入。

  这种协助可以是司法层面的-毕竟ACLU中汇聚了全国最好的法律界人士,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是无与伦比的-也就是说可以在框架内按照自己的意思随心所欲的加以解释-而其他人只能捏着鼻子认,除非是另一个与其咖位相当的人提出驳斥。

  同时总部也能给予一定的人脉资源协助,这个,咳咳,就没法说太细。

  露丝伯格是ACLU最年轻的全国委员,通常在她这个年纪能成为州级别的青委就已经是不少人的职业生涯天花板。

  当然,他爱某人一毕业就成为青委,也是康州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人物。

  他是耀眼的新星,但和露丝伯格一比,马上就显出原形来。

  爱德华不是没想过像自己老师那样认真努力过,实际上他是个非常自律的人,日常生活简单除了有点好色外,就没啥其他嗜好,大量的时候都用在钻研课题上。

  但这和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的露丝伯格还是差了不止一个等级,奇怪的是露丝伯格在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和压力下,却一点儿也不显得老,天天荣光焕发,精神状态比爱德华都强,这让他感慨,上帝果然是极其不公平的……

  类似的还有贝丝·哈蒙,她和露丝伯格是两种极端,后者的生活完全是计划化表格化的,甚至今天晚饭吃什么东西,都是在两个礼拜前就规划好的。

  而贝丝·哈蒙呢?似乎计划这个词从来就和她绝缘,她的生活作息完全没有规律,有时睡到下午才起来,有时候凌晨三点就醒了。

  当然从床上爬起来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刷牙洗脸,而是用各种方式挪到冰箱前,摸出一罐冰啤酒……

  这已经是爱德华竭力劝阻的结果了,在刚输给彼得罗相的那段时间里,不管她出现在何处,周围三英尺内必定有半空的伏特加瓶子……那时爱德华甚至怀疑贝丝是不是打算放弃下棋,转而在酒桌上干掉彼得罗相-但这不可能,彼得罗相是出了名的自律-滴酒不沾。

  奇怪的是,就这么折腾,贝丝的身体和头脑状况依然让人惊叹,皮肤苍白细腻,思维清晰敏捷。

  加上她外貌和露丝伯格有五六分相似,同样的琥珀色瞳孔同样的金红色头发,有时候爱德华觉得,是不是长成这个样子的都是上帝的宠儿?

  随即,他推翻了这个观点,因为德沃金·博克瑟也是同样瞳色与发色,但……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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