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的时候他能名正言顺的看着女孩,随意和她聊天,如果谈话时他说错了什么,没关系,还有下次。
几次过后他抓住了重点,他知道女孩喜欢聊绘画、运动、食物、旅行、摇滚乐和诗,讨厌畅销书、衣服、花边新闻,尤其是政治。
女孩是附近一所美术学院的学生,西班牙人,说话带着浓重的口音,在家乡人们叫她aceitunas,到了这里成了奥利维亚。
她真像一枚橄榄,光滑而青涩。
她吹响的曲子永远是那一个——《土拨鼠》。
我曾走过许多地方,把土拨鼠带在身旁
为了生活到处流浪,带土拨鼠在身旁
男孩听了这首曲子暗暗高兴,固执地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土拨鼠。
有一天,他如愿以偿了。
那天他又去公园画像,用的是第一次的伪装,他以为女孩忘了那个英俊的朋友,没想到她还记得。
女孩说找一个画家画两次像的人不多,还问他要不要去看一次画展。
他就在那个画展上牵了她的手。
然后的故事就是流水账,他下决心拥抱她,做到了;他下决心吻她,做到了;他下决心写首诗,告诉她他有多爱她,也做到了。
那首诗是这么写的:
从前,有一只老鼠,很喜欢小猫。
它追啊,追啊,追啊……追不上。
小猫跳到金星上。
女孩得到这首诗的那天,男孩在郊区租到了一所会漏雨的破房子,他很高兴,因为租金便宜,而且漏雨的地方离床很远。
他邀请女孩去那栋屋子里玩。
破房子周围种了很多橄榄树,那些树看起来有点病怏怏的,但女孩很喜欢,她不去学校的时候就来这里,坐在窗前看着橄榄树作画,用一片一片的红色,覆盖了世界上的其他颜色。
天知道那段时间他们多么快乐,没什么钱,也没什么事,天真幼稚,对世界的存在方式一无所知,也不在乎这种无知,甚至祈祷这种无知持续到世界末日。他们只要在一起就重复过去,她画画,他做饭,然后两个人坐下来,他猜她画的是什么,她猜他做的是什么。
然后夜晚总会降临。
每到夜晚的时候,男孩都会注意到女孩腿上有一到疤,她从来也不告诉他疤痕是从哪来的。
那条疤痕缝合得真糟糕。
要是男孩问得太多,女孩就大声的唱起那首《土拨鼠》,盖过一切声音,不再理他。
不过,有一天晚上,她还是告诉他了。
她说那是在一次旅行时弄的。
她和另外一个男人一起去旅行。
那个男人后来怎么样了?
谁知道,他半途逃走了。到哪去了也不知道。
这条疤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女孩说人们离开的唯一原因就是:我不再爱你了,再见!
如果一个人还爱另一个人,就会不离开。
女孩要求男孩永远不离开,还抓着他的左手,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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