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3 面子比里子更重要_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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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国在码头栈桥上把一份正式文件交到苏禄国的谈判代表——那位叫哈鲁班的排浆船船长的手里,在现场,他还对担任通翻的郑福说,这份文件限定当天回复。

  朱北国还说,如果这份协议双方都通过了,则需要举行一个协议签字仪式。

  朱北国建议,签字仪式在码头广场举行,届时双方代表在民众面前公开签字,并将所有条款公诸于世......

  中午,回复到了,郑福在栈桥上转达了国王和丞相的口信:

  一切照上午的那份协议办,但只有一处修改,希望澳洲方面能接受:公开签字的仪式改为在一个不公开地点会面并签字,至于会面的地点,则完全按照澳洲联邦方面的意见办。

  苏哈比达图丞相大人表示甚至愿意到船上来拜会“澳洲船队大统领大人”。

  不过,国王和丞相都强烈要求,双方对这份协议的内容保密,双方均不得对各自的国民公布。

  朱北国听了这些条件后对哈郑二人冷笑道,如此苏禄国商人就不知道我澳洲将要在此采买货物,又如何供货?

  我方无法货比三家,那岂不是容易吃亏?

  怕是尔等垄断了澳洲货的进货渠道,如今又想垄断采买渠道不成?!所谓欲豁难填,说的不正是尔等!

  郑福赶紧说道,朱大哥息怒,这是苏禄国丞相大人的意思,此事无关利益,然而事关礼法!

  丞相大人说了,这协议不公布乃天经地义之事,古人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草芥之民,但知蝇营狗苟,如何令其知国家大事?

  何况这是重要的双方协约,涉及国家机密,如何能让草民知晓?公布协议内容这种事,实在是与道统不符,徒贻笑四方尔!

  再有,这苏禄国之传统,海商有行会,对外用金银货殖生利,然而对内,商民之间贸易,不用金银,但使铜钱通货尔。

  此乃国家律法,故国内普通商民皆不用金银买卖,若澳洲大人来霍洛用金银采买,当由海商行会一应承当。

  接下来,哈船长通过郑福翻译,也及时开口说道,若如朱大人所虑之市价,但请放心,苏禄国绝无欺瞒!尔方用金银采买,无非是求价值相符,丞相大人之意,由商会一应承担,所有货品皆愿用低于市价半成优惠供货,且保证真材实料,品质上等......

  朱北国听了,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

  不过朱北国很快恢复了意识,他看着郑福和哈鲁班大人说,如何知道尔等优惠又有半成?

  郑福说,丞相大人说,待后几日码头开市,澳洲大人尽管随意入市参考查检,只是这买卖,却要与商行对洽。

  朱北国沉吟片刻道,既然如此,待我等商议后再定,只是这赔偿之事需立即办妥!

  郑福点头道,国王陛下与丞相大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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